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滁州市进口冷链食品集中监管仓启用公告

滁州市进口冷链食品集中监管仓已经建成,根据滁州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研究决定,现就滁州市进口冷链食品集中监管仓启用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自2021年7月12日起,滁州市进口冷链食品集中监管仓(以下简称“监管仓”)正式启用,该监管仓覆盖南谯区、琅琊区、滁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和中新苏滁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自7月12日起上述区域食品生产经营者(以下简称“货主”)从省外购进进口冷链食品在到达上述区域时,一律先行运抵监管仓进行统一查验、核酸检测和预防性消毒。在运输过程中,尽量避免将国产食品和进口冷链食品同车混载,如出现混载,必须将国产食品一同运至监管仓进行核酸检测和预防性消毒。

二、货主应提前24小时向目的地市场监管部门报备并预约监管仓,预约联系电话13605505325(微信同号)。入场登记时需查验“四证”(入境货物检验检疫证明、报关单或发票等追溯凭证、核酸检测证明和消毒证明)、运输车辆及人员信息(驾驶证、行驶证等)。

三、进入监管仓的进口冷链食品完成核酸检测和外包装消毒后,通过“安徽冷链食品追溯平台”生成并加贴“安徽冷链追溯码”,出具《滁州市进口冷链食品集中监管仓出仓证明》后,通知货主办理出仓手续,提货须“整批入仓、整批出仓”,并在规定时限内完成。

四、进口冷链食品入场后的装卸、消毒、赋码费用以及逾期提货产生的冷库使用费用由货主自理。费用按货物重量吨数计算,不足一吨按一吨计。

五、违反本公告规定,不执行进口冷链食品疫情防控措施的,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予以处罚,并向社会公布。

滁州市进口冷链食品集中监管仓地址:安徽省滁州市琅琊新区世纪大道333号安郢路与宝山路交叉口(中垦滁州农产品物流园内)。

滁州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办公室

2021年7月6日

责任编辑:陈姝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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