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新闻 > 权威发布 > 正文

全椒县2021年小学招生工作方案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1年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等相关文件精神,为进一步规范我县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切实保障适龄儿童依法入学,特制定《全椒县2021年小学招生工作方案》。

一、招生原则

1.坚持以县为主、分级管理、统筹安排的原则,在县教育体育局统一领导下,学校具体负责组织实施辖区内的适龄儿童招生入学工作。严格执行就近免试入学政策,均衡编班,确保学校校额和班额控制在国家规定的标准以内。

2.坚持“划片、就近、免试”入学的原则。按照确保公平和免试就近入学的原则,城内小学采取单校划片方式招生。各校严格执行划片招生的区域范围。

3.坚持优质均衡发展的原则。合理规划学校布局,进一步加强义务教育阶段公办教育资源的优质均衡配置,满足学生入学需要和平等享受良好教育。

4.坚持“阳光招生”原则。县教育体育局和各招生学校采取多种形式及时向社会公布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政策、招生区域、招生计划、招生日程、录取办法、招生结果、咨询方式、监督举报电话等信息,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增强招生工作的透明度。

二、招生对象

2015年8月31日以前出生年满6周岁的适龄儿童,由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持相关材料,在规定时间内到居住地所在学区学校办理入学报名手续。

三、招生时间、地点

城内各小学招生时间为8月9日-15日,农村各小学招生时间为8月16日-20日。各招生小学在本学校内设置报名点。

四、学区范围划分

1.农村片适龄儿童按照就近、免试原则,在所在镇、村小学或教学点入学就读。

2.城区片适龄儿童按照2021年小学招生工作方案中的学区划分就近、免试入学就读。(全椒县城区小学划片招生示意图附后)实验小学教育集团—实验小学:

东:至老襄河(洪栏桥→佣 金桥)、原木材公司、燃料公司旧址、街心花园。

南:至吴敬梓路(原建设大道),东段至新华派出所、老财政局宿舍,西段至奥康商业街区。

西:至老襄河(含老制药厂、春江水岸小区等),宝林路以北地区。

北:至老襄河(含釜山新村、城隍巷、冯家巷等)。

主要包含的小区有:春江水岸、河畔人家、釜山新村、城隍巷、冯家巷等。

前进小学:

东:至宝林路与新华路交叉口(俗称丁字街),西门街与新华路交叉口;至儒林路(新华路口→南岳西路口段)以西地区。

南:至南岳麓西路(西段、规划建设中),即从国税局大楼北端→老八浴室→新襄河景观带。

西:至新襄河景观带。

北:至老襄河→宝林桥→宝林路。

主要包含的小区有:西苑人家、桃园小区、康盛花园、麒和苑、麟和苑、溢景园、全柴宿舍、老庄小区、襄水河畔、花园村、西门街、南麓花园、南麓农贸市场、公路局宿舍、林业局宿舍等。

逸夫小学:

东:至内环东路(果园路东段与内环路交叉口)→广源路(广源路与南岳东路交叉口)。

南:至南岳东路(广源路与南岳东路交叉口→慈济路与南岳东路交叉口)段。

西:南屏山公园南广场→儒林路(南屏山公园西入口至吴敬梓路交叉口段)→吴敬梓路段(吴敬梓路与果园路交叉口)。

北:果园路东段→老襄河段。

主要包含的小区有:祥瑞嘉园、莲花山庄、水岸臻品、锦绣花园、广源小区、四季莱茵、汪塘小区、金色阳光、港口花园、笔锋小区等。

古城小学:

东:至果园与内环东路交叉口→内环北路→新龙河以西区域

南:至老襄河→原木材公司、燃料公司旧址以东、奎光商城→果园路东段。

西:至新襄河景观带与新华路(北)交叉口、老襄河以北(高速公路以南、吴敬梓纪念馆和张庙村民组以东区域)。

北:至襄河景观带→高速公路以南区域。

主要包含的小区有:电厂宿舍、东升港湾、水上安置房(阳光名苑)、水上新村、轮窑厂宿舍、北极阁、土井新村等。

实验小学教育集团-富安小学:

东:至老襄河、新华北路→吴敬梓纪念馆以西区域→高速公路。

南:至老襄河。

西:至新襄河景观带、内环西路及以西至高速公路。

北:至新襄河景观带以北区域至高速公路。

原八波片适龄儿童原则上入富安小学就读。

主要包含的小区有:富安新村、寺后新村、富安路两侧居民区、和平新村、富安花园、原八波乡等。

江海小学:

东:至南麓西路与儒林路交叉口→内环南路→慈济路与椒陵大道交叉口。

南:至椒陵大道→屏一路(同仁医院)→滨河路与屏一路交叉口。(含江海西苑西区)。

西:至新襄河景观带(滨河路)。

北:南岳麓西路以南区域。

主要包含的小区有:锦襄茗苑、新加坡城、怡景花园、惠德花园、禾富花园、天然居、万利小区、画荷苑、大世界、江海尚苑、江海西苑、江海东苑、汉一金都国际、荣汇时代广场、文昌苑、凤凰新苑、翰林忆江南、腾兴花园等。

第二实验小学:

东:至大吴路。

南:至站前路(铁路以北区域)。

西:至襄河、滨河路(盛大装饰城)。

北:至椒陵大道→屏一路(同仁医院)→滨河路与屏一路交叉口。

主要包含的小区有:拉菲公馆、庄曹小区、碧桂园、盛世豪庭、时代城、瑞祥小区、宏海世纪城、紫金城、儒学苑、幸福里小区、尚泽壹号院、颐高唐宁府、雅居乐、滨河苑、馨苑小区、南屏街道、花园行政村村民组、万庄新村、李马村民组等。

城东小学:

东:至经二路(含传塘小区和原城东、界首乡覆盖区域)

南:南岳东路东段以北区域。

西:至新龙河→内环东路→椒陵大道与南岳东路交叉口。

北:至原城东乡覆盖区域。

主要包含的小区有:余郭新村小区、千佛庵小区、付沟小区、城东中学教师宿舍小区、下湾小区、全柴职工宿舍小区、东苑小区、雅苑小区、名爵苑小区、城东三角花园小区、玲珑湾小区、天山国际广场小区、正东凯旋名门小区、陈勾小区、明发桃源府邸小区、明发桃源公馆、传塘小区、富爵花园小区、励骏首府小区、长江院子小区、大石潭小区、襄水苑小区(二期)、杨桥新村小区、城东酒厂小区等。

第六中学小学部:

东:至明发、碧桂园东侧椒陵大道。

南:福联世纪花园南侧椒陵大道与大吴路交叉路口段。西:南屏山西大门(公安局南侧)与儒林路交叉口→内环南路→慈济路与椒陵大道交叉口段。

北:港口路以南段→内环东路→广源路→南岳东路→南屏山公园南广场→儒林路(南屏山公园西入口至吴敬梓路交叉口段)。

主要包含的小区有:容大亚龙湾、明发桃源香颂、碧桂园春暖花开、江海美林苑、福联世纪花园、翰林府小区、晶禾学府苑、晶禾西苑、南岳新村、汇鑫广场、旺达花园、王曹小区一期、王曹西苑、屏山苑、南麓公租房、老徐村民组、王曹村民组等。

城南小学:

东:至城南小学以东(含老观陈新村)。

南:至站前路(铁路以北区域)。

西:至大吴路。

北:至椒陵大道与大吴路交叉口→南岳东路东段。

主要包含的小区有:托斯卡纳、多金大公馆、唐宁公馆、城南一期、城南二期、安泰郦景、丽阳兰庭、华泰汇景、公园府邸、亚东中央新城、花开富贵、花芊墅、华府骏苑、经纬壹品、儒林院、金大地、君悦华府、柳庄新村、海棠湾、襄水苑等。

上述文字叙述部分如与附件示意图有冲突,原则上以图为准。

五、学区认定

1.住、户一致的适龄儿童到所在学区学校入学。适龄儿童户籍地址与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户籍地址一致,适龄儿童户籍地址与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的房产证地址一致,在实际居住地的学区学校入学(祖孙三代户籍一直在一起的,也可认定为当地户籍)。

2.住、户不一致的适龄儿童入学。适龄儿童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房产证地址与其户籍地址不一致的,按照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实际居住地就近入学,确认实际居住地以父母房产证地址为准(需出具户口簿和房产证)。

3.不符合上述两条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按实际居住地认定学区。

(1)适龄儿童少年的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同时有自有房产和私租住房,以自有房产确定学区。

(2)适龄儿童少年父母离异的,若是诉讼离婚的,按其法定监护人的住房所在地确定学区;若是协议离婚的,按其父母原住房所在地确定学区。

(3)已入住新购住房暂未办理房产证的,凭购房合同、全额购房发票和水、电费缴费凭证等相关能证明已在此入住的材料。实际有房但无房产证的住户,可提供户主土地证或户主连续缴纳半年以上水、电费缴费凭证等材料,以上材料户主必须是户口本上的户主成员。符合此条件的适龄儿童可在居住地学区入学。

(4)房屋拆迁户。拆迁后重新购房的,以新购房产确定其入学学区;拆迁未购房的无房户,凭拆迁协议,按其原居住地(原房产证地址)所在地确定其入学学区;拆迁已安置的,以安置地确定其入学学区。

(5)挂靠户。挂靠户是指将适龄儿童少年(或其法定监护人)的户口挂靠在某一亲友或其他户主处。适龄儿童少年及其法定监护人在户口所在地属于挂靠户且确无产权住房的,由教育体育局统筹安排到招生学位有空余、相对就近的公办学校入学,不得择校。

(6)租房户。城区租房户子女入学,县教育体育局将根据相对就近的原则,统筹安排其到招生学位有空余、相对就近的公办学校入学。

(7)非住宅房(如商业用房、工业用房、办公用房、阁楼、地下室、车库等)以及赠与和未发生法律效力的遗嘱房等,均不能作为学区房,即不能以此房产作为所在学区入学的依据。

4.随迁子女入学。凡持有我县居住证人员的适龄子女,可以在居住地接受义务教育,由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持户口簿、居住证、务工证明、儿童《预防接种证》等材料,向居住地所在入学区域的学校提出就读申请,学校因学位限制无法接收的,由教育体育局统筹安排到相对就近的学校就读,不得择校。实行统一编班和统一管理。

5.残疾适龄儿童入学。各小学(特教学校)要做好视障、听障和智障三类适龄残疾儿童的摸底调查工作。通过普通学校随班就读、特殊教育学校招生入学、送教上门服务等渠道,切实保障残疾儿童按时入学。能够接受普通教育的适龄残疾儿童少年优先采用普通学校随班就读的方式,就近安排接受义务教育;对不适合随班就读的残疾儿童,安排到县特教学校就读。扎实开展送教上门工作,为重度残疾学生提供规范、有效的送教服务,切实保障残疾儿童少年受教育的权利。

6.现役军人子女、公安英烈和因公牺牲伤残警察子女、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子女入学,可持军官证等相关材料到县双拥办登记审核后出具证明,由县教育体育局优先给予安排。

六、报名材料

1.城区常住(有户口、有居住房,下同)和已在城区购房且入住人口的适龄子女在城区学校入学。①户口簿,②房地产证(征收户需提供征收协议,已安置户需提供安置协议),③儿童《预防接种证》。

2.外来务工、创业和流动人员子女就读。①户口簿,②居住证或租房协议,③务工证明(父母一方与用人单位签定并在人社部门备案的劳动合同或相关主管部门依法颁发的营业执照、民办非企业登记证书等),④儿童《预防接种证》。

3.现役军人子女、公安英烈和因公牺牲伤残警察子女、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子女入学。①申请报告并加盖县双拥办公章,②户口簿,③父母军官证和部队政治部证明,④儿童《预防接种证》。

以上材料需提供原件核验,并提供复印件保存。

1

 

责任编辑:陈姝妤
关于我们 | 联系我们 | 加入我们 | 版权声明 | 手机访问 | 网站地图 | 留言反馈 | 我要投稿
中共滁州市委宣传部主办 滁州日报社承办
Copyright?2009-2010 Chuzhou.cn. All Rights Reserved 滁州日报社 版权所有
皖网宣备3412015001号 皖ICP备11004325号-1 热线电话:0550-302268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