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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拟给予新能源汽车路权通行、停车等适度优先权

记者从省有关部门获悉,省政府日前公布了《安徽省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行动计划(2021—2023年)》,安徽省自2021年起,省内新增及更新的公务用车新能源汽车比例不低于30%,且每年在上年度基础上提高10个百分点。

2023年,全省新能源汽车产量 占全国比重10%以上

根据行动计划制定的目标,培育3~5家有重要影响力的新能源汽车整车企业和一批具有全球竞争力的关键配套企业,拥有10个以上行业知名品牌,打造世界级新能源汽车和智能网联汽车产业集群。到2023年,全省新能源汽车产量占全国比重10%以上,零部件就近配套率达到70%以上;新能源汽车及关键零部件技术整体上达到国际先进水平,新能源汽车在公共服务等领域得到广泛应用,基本形成“纯电动为主、氢燃料示范、智能网联赋能”的发展格局。

支持合肥市打造“中国新能源汽车之都”

行动计划提出,安徽省将推动“龙头+配套”发展,优化产业布局,发挥新能源汽车整车龙头企业带动作用,吸引一批优质新能源汽车零部件等上下游企业向安徽转移和集聚,提高生产效率,降低物流成本。大力开展新能源汽车整车制造“双招双引”,壮大产业规模。鼓励“整零”合作,推动新能源汽车上下游企业协同创新、大中小企业融通发展,推进优势零部件企业与整车骨干企业在研发、设计、生产制造、配套等层面深度合作。以重点项目为牵引,以产业基金为支撑,实施“基地+基金”发展战略,打造一批新能源汽车产业园区和产业基地,促进产业集聚发展。支持合肥市打造“中国新能源汽车之都”。

今年起省内新增及更新的公务用车新能源汽车比例不低于30%

自2021年起,省内新增及更新的公务用车新能源汽车比例不低于30%,且每年在上年度基础上提高10个百分点,机要通信用车和老干部用车全部使用新能源汽车。鼓励各地研究制定支持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政策措施,推进老旧车辆提前淘汰更新为新能源汽车,创建推广新能源汽车示范城市。支持各地给予新能源汽车路权通行、停车等适度优先权,减免部分停车费用。完善新能源汽车充电服务价格政策,规划建设或改建新能源汽车专用停车位。

2021~2023年新建充电桩4万个

安徽省将建设便利、高效、适度超前的集中式充换电站、公用充电桩网络体系和布局合理的加氢设施。加强规划统筹协调,积极推广智能有序慢充为主、应急快充为辅的居民区充电模式和快充为主、慢充为辅的公共充电体系,加强对充电设施的维保,提高利用率和使用效率。鼓励开展换电模式应用和商业模式创新,形成服务便利的充换电网络,健全完善全省充电基础设施建设运营服务体系。2021~2023年,新建充电桩4万个。

其中,将充分利用公园、商场、酒店、医院及道路停车场等用地布局充电设施。到2023年,全省累计建成充电桩15万个以上,其中公共充电桩数不低于5万个;省内高速公路服务区及主要公路全部建成充换电站,新建停车场充电桩数不低于车位数20%,改建停车场和小区充电桩数不低于车位数10%。(记者 祝亮)

责任编辑:陈姝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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