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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网】来安:热学热议《监察官法》努力做遵纪守法的标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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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20日,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次会议表决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官法》,为推进高素质专业化监察官队伍建设,推进监察工作规范化、法治化提供了法律保障。连日来,来安县广大纪检监察干部纷纷通过网络学、交流学、集体学等方式,掀起热学热议高潮。

“《监察官法》的出台,将监察官履职要求具体化、制度化、法律化,这也要求我们纪检监察干部要加强思想淬炼、政治历练、实践锻炼、专业训练,牢固树立法治意识、程序意识、证据意识,善于运用法治思维、法治方式,依规依纪依法行使权力,确保党和人民赋予的权力不被滥用、惩恶扬善的利剑永不蒙尘。”县纪委监委第一纪检监察室主任黄毅说道。

“权力就是责任,责任就要担当。监察官法坚持‘责任法’的定位,明确了监察官的职责和荣誉,作为一名纪检监察干部,我们要倍加珍惜、担当负责。开发区作为经济发展主战场,我们将坚守职责定位,围绕上级关于构建亲清政商关系、创优营商环境决策部署,发挥监督保障执行、促进完善发展作用,持续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和良好发展环境。”县经济开发区纪检监察工委书记杜乐聪表示。

《监察官法》明确规定监察官“维护国家和人民利益,秉公执法,勇于担当、敢于监督,坚决同腐败现象作斗争”。乡镇监察办作为纪检监察机关的基层末梢,是整治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的重要力量。舜山镇纪委书记、监察办主任彭文静表示,将持续聚焦群众急难愁盼问题,瞄准群众焦点难点痛点,针对性治顽疾、解难题,让群众有实实在在的获得感。

“恰逢建党百年之际,《监察官法》的出台,有利于保障监察官依法履行职责,有利于推动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作为纪检监察队伍的一名老兵,深感时代的‘礼遇’,我将积极主动适应党和人民的新期盼新要求,坚持政治铸魂、学习强能、严规律己,永远铭记纪检人的初心使命,为能够成为一名合格的监察官‘存储能量’”。驻县委组织部纪检监察组副组长高洁说道。(陈敬波)

责任编辑:郭新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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