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坚持“四严” 滁州市全力打击危险废物环境污染违法犯罪行为

危险废物非法倾倒、填埋、倒卖危害极大,影响恶劣。近年来,涉危险废物环境污染案件时有发生,对此,滁州市在前期“管固废、保安全”专项行动的基础上,认真谋划,精心部署,开展非法转移倾倒贮存处置危险废物专项排查整治行动,持续形成高压震慑。

严密组织领导。一是强化属地监管。压实各地政府(园区管委会)生态环境保护主体责任,加强危险废物源头管控,强化输运查验,坚决切断非法转移、倒卖、处置危险废物利益链。二是落实部门职责。成立生态环境、公安、司法、市场监管等部门在内的专项排查整治行动领导小组,形成工作合力,对发现的重大非法处置危险废物的案件实行联合侦办查处。

严排重点区域。以水运航道、码头、河湖岸滩、废弃河道、无生产经营活动的闲置厂房、坑塘、沟渠、废弃矿井、交通便利的荒郊野岭及农村地区等为重点,充分调动乡镇环保工作站的力量,对这些可能用于非法倾倒危险废物的地点和生产、贮存、利用、处置危险废物的场所开展拉网式、起底式排查,坚决做到不留死角、不漏一处。

严管涉废单位。结合“管固废、保安全”夏季攻势行动,重点排查产废企业环评、排污许可证及台账记录的危险废物种类、数量与实际情况是否相符,危险废物贮存是否符合相关规范要求,危险废物是否进行网上申报、转移,是否将危险废物委托给具有危废经营许可证的单位处置。排查危险废物经营单位是否规范经营,其中接收省外危废转移的,是否经过审批,是否存在向外非法转移危险废物等情况。共排查危废产生企业533家、危废经营单位17家、医疗机构危废(医疗废物)244家,切实消除危废环境安全隐患。    

严查特殊企业。针对危废潜在下游去向确定特定行业类别,重点排查生活垃圾填埋场及焚烧发电企业、水泥窑协同处置危废企业、制砖厂等建材企业、城镇和工业园区污水处理厂是否存在非法处置危险废物问题。检查废品收购站有无非法收购、处置、倾倒、排放危险废物行为。检查企业、个体工商户是否存在非法销售废燃料油等行为。

本次专项整治行动共排查涉及固废倾倒、企业危废规范化管理等11个问题,下一步将对相关问题制定整改清单,坚持做好边查边改,确保排查整治工作取得实效。同时对非法处置、倾倒、填埋、倒卖危废等各类环境污染违法犯罪行为保持高压态势,完善防范机制、联合执法机制及日常动态巡查制度等,持续建立健全长效管控工作机制,实现联合打击行动常态化、规范化、制度化,巩固规范治理整顿成果,切实维护生态环境安全。

责任编辑:郭新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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