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入秋季以来,草木日渐枯萎,森林火险等级升高,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和李克强总理重要批示要求,保护森林资源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有效预防和遏制森林火灾的发生,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9月23日,凤阳县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发布《凤阳县森林禁火令》通告,要求各乡镇、森林草原防灭火成员单位遵照要求认真执行,并切实加大宣传力度,确保我县森林资源及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通告共8条,一是明确禁火时间从2021年10月1日至2022年4月30日;二是禁火区域为全县行政区域内所有林区及其边缘水平距离100米范围内的区域;三是在森林防火禁火期内,全县所有林区禁止一切野外用火,进入林区人员必须严格遵守执行有关规定;四是森林、林业、林地的经营(管护)单位和个人负有森林防火责任;五是进入林区的车辆和个人应自觉接受检查并负有森林防火的责任和义务;六是护林联防区各有关单位要加强野外巡查,禁止一切野外用火,要做好重点林区和韭山国家森林公园等景区的火源管控,实行森林防火24小时值班制度;七是对违反本禁火令规定的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处理;八是实行森林火情报告制,公布森林火警、公安、消防救援大队、县森防指及各地乡镇政府值班电话等。(王桂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