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滁州市在城区实施网格长制城市管理

滁州网讯(李 涛 全媒体记者包增光)10月29日,滁州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通过《滁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在城区实施网格长制城市管理的决定》,这为助推我市创建全国文明典范城市、推进城区治理现代化、不断提升城市管理水平提供有力支撑。

《决定》所称网格,是指根据行政区划和相应标准,在我市城市建成区内划分的城市管理单元。我市设立一、二、三、四级网格,一般分别以区、街道办事处、社区(村)和社区(村)以下为单位划分设置。网格主要承担市容秩序管理、文明城市创建等具体任务。网格实行双网格长制,各级网格长一般由所在辖区行政分管负责同志担任,副网格长由本网格内城管执法负责同志担任。居民有权享有城市网格化管理工作提供的有关服务,有权对网格管理工作提出意见、建议,监督城市网格化管理工作,同时也有义务配合做好城市网格化管理相关工作。我市鼓励社会志愿者积极参加城市网格化管理工作。

记者了解到,随着滁城城市化的快速发展和人口规模的不断扩大,城市管理的问题日益凸显,市民对保持全国文明城市创建期间的城市管理成效、提升城市管理水平提出更高要求。为响应贯彻市委争创全国文明典范城市的要求,结合当前城市管理的实际,市人大出台实施网格长制城市管理的决定,积极探索和推进城市综合管理,有利于进一步增强城市管理监督指挥效能,促进相关部门和单位加大以问题为导向的城市管理自我监督力度;有利于进一步提升精细化、常态化城市管理水平,促进城市管理各部门加大以发现和解决问题为核心的依法履职力度;有利于进一步整合城市管理各方面资源,促进各级政府和城市管理部门加大信息共享和联勤联动工作力度;有利于进一步推动城市管理向法治、共治、自治的积极转变,加大城市管理的社会监督和市民参与力度。

责任编辑:tangj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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