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线下无理由退货承诺倡议书

全市实体店经营者、广大消费者:

为践行党的十九大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完善消费体制机制,落实经营者主体责任;同时,促进我市放心消费创建,提升消费环境,释放消费潜力,让消费者拥有线下消费“后悔权”,更好地满足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期待,滁州市市场监管局、滁州市消保委发起“线下购物无理由退货”公开承诺活动,并向全市实体店经营者发出如下倡议:

一、树立“消费者满意至上”的服务理念,积极推行线下实体店无理由退货承诺制度。认真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和各项服务承诺,营造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倾听消费者心声,满足消费者对品质消费的需求。对符合退货条件的,自收到消费者退货要求之日起7日内办理退货手续,在收到退货商品7日内向消费者返还已支付的商品价款。

二、从商品源头抓起,严格进货渠道管理。建立严谨的质量保证体系和商品营销全程控制档案,通过完善的质量体系从根本上杜绝有问题商品的进入。同时,根据消费者咨询和投诉情况,有针对性地加强和完善内部经营管理制度和责任制度,构建长效管理机制,切实履行消费维权和社会责任。

三、诚实守信经营,恪守职业道德。以诚信为根本,依法经营、以德经商,公平竞争,货真价实,不利用虚假广告欺骗消费者,不诋毁、贬低竞争对手的商业信誉或产品声誉。自觉抵制各种违法行为,恪守商业职业道德,履行诚信承诺,营造良好的市场消费环境。

四、积极主动亮诺、践诺。经营者应将无理由退货承诺的具体内容、适用无理由退货的商品品种、范围、退货时限、流程和相关说明,在营业场所醒目位置明示。在经营活动中,自觉履行所作承诺。对于市场出现变化不能践诺的内容,应及时妥善处理,进行调整并按原公示渠道声明变化内容。

服务是线下消费市场的软实力,我们相信,通过全市实体经营者践行优质服务、公开承诺和诚信经营,必定能够以“线下实体店无理由退货承诺”为契机,为企业自身发展注入新活力、新动力的同时,也推动全市商品质量、服务质量的整体提升和经济发展,营造放心满意的消费环境!

请志愿参与线下实体店“无理由退货”承诺活动的优秀企业,积极与我们联系,联系方式:0550-3218823。

 

滁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滁州市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

2021年11月16日

责任编辑:郭新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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