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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护野生动物 建设生态文明

11月5日,南谯区腰铺镇派出所民警接到报案,明湖湿地公园有人在公园内偷猎野生鸟类。接到报案后,民警第一时间去往现场,将偷猎的人当场抓获。

当天,三名违法人员人原本打算在明湖公园进行垂钓,“颗粒无收”的三人打算换位置继续钓鱼时,发现公园内有许多鸟类,其中两人有玩弹弓的习惯,便将弹珠瞄准了这些鸟类。经过专家鉴定,被猎杀的鸟名为丘鹬,是国家的三有野生动物(有益的或者有重要经济、科学研究价值的陆生野生动物)。

根据安徽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办法规定,禁止非法猎捕、杀害野生动物。以食用为目的,猎捕本办法规定的其他陆生野生动物的,由相关部门没收猎获物、猎捕工具和违法所得,并处猎获物价值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目前违法人员已移交相关部门接受处理。(郑盈盈)

责任编辑:郭新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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