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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村庄搬迁撤并从严控制

记者12月13日从安徽省发展改革委获悉,经省政府同意,省发展改革委会同省民政厅近日下发《关于印发〈搬迁撤并类村庄认定标准及审批程序〉的通知》,其中提到,从严控制村庄搬迁撤并范围,充分尊重群众意愿,维护群众利益,贯彻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分类有序推进村庄规划建设。

根据《通知》,安徽省在适用范围和认定标准上,将搬迁撤并类村庄严格控制在位于生存条件恶劣、生态环境脆弱、自然灾害频发等地区的村庄,因重大项目建设需要搬迁的村庄,以及人口流失特别严重的村庄,并且对各类村庄具体认定标准进行了细化实化。在审批程序上,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等法律法规,严格执行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提出、村(居)民会议讨论同意、县级人民政府批准的工作程序,并且对提出申请、开展审核、批复实施等环节作出详细规定。

责任编辑:殷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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