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第九批安徽省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的公示
根据《安徽省防治慢性病中长期规划(2017-2025)》和《安徽省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建设实施方案》要求,省卫生健康委组织开展了第九批省级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建设工作。在县(市)人民政府申报和市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初审推荐基础上,经材料评审、现场调研和综合评审,拟定以下2个县(市)为第九批安徽省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滁州市凤阳县、安庆市桐城市。
公示时间为2021年12月27-31日,如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向安徽省卫生健康委疾控处反映。
联系电话:0551-62998041。
安徽省卫生健康委
2021年12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