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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远32所培训机构被注销

根据《安徽省教育厅 安徽省民政厅 安徽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做好面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的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统一登记为非营利性机构的通知》(皖教秘〔2021〕387号)等文件精神,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我局依法受理了定远县来华园文化辅导中心有限公司等32家校外培训机构终止办学许可的申请,机构承诺完成学员学科类培训课程消课或妥善安置学员、教职工。经对所申报材料的审核,我局决定依法注销32所校外培训机构的办学许可证。

自公告之日起,被注销的32所校外培训机构不再具备办学资质,其办学许可证同时作废,不再具有法律效力。任何机构和个人不得再使用该办学许可证从事任何办学活动,如有违反,将依法查处,所产生后果均由举办者自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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