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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妇联关于表彰全国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决定

近日,《全国妇联关于表彰全国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决定》印发,全国796个单位、798名同志受到全国妇联表彰。安徽省公安厅刑警总队等30个单位荣获全国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集体称号,省委政法委杨军等30名个人荣获全国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个人称号。

先进集体(滁州部分)

滁州市人民检察院未成年人检察工作办公室

滁州市来安县妇联

先进个人(滁州部分)

姚志英

滁州学院外国语学院党委书记

苏   娟

滁州市凤阳县大庙镇农经站站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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