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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滁州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的决议

滁州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李玉科代理检察长所作的工作报告。会议充分肯定市人民检察院过去四年的工作,同意报告提出的2022年工作安排,决定批准这个报告。

会议要求,市人民检察院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认真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及省委实施意见,在中共滁州市委的坚强领导下,更加主动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不断强化法律监督,深化检察改革,狠抓自身建设,奋力推进全市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为加快建设新阶段现代化新滁州提供有力司法保障,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责任编辑:郭新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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