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刘赛春
刘赛春,女,1964年11月生,中共党员,天长市人民法院四级高级法官。她心中有党,任院党总支书记期间,始终秉持“抓党建带队建促审判”工作原则,院党建工作连续三年获天长市表彰;作为员额法官,她和年轻法官一起战斗在刑事审判一线,从事刑事速裁的近两年,办结案件536件,无一错案,连续两年荣获“全国优秀直播法官”称号;她承担部门关心关爱未成年人工作职责,主动与教体局对接,牵头50余名法官及助理担任65所中小学法治副校长,实现“一校一法治副校长”全覆盖,通过典型案例宣讲,面对面答疑解惑,关心爱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
心中有党带好头
2014年10月,刘赛春任天长法院党总支书记,始终秉持“抓党建带队建促审判”工作原则,不断加强和改进党的建设,增强党组织的凝聚力和战斗力,为全院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提供政治保证和组织保证。
坚持制度打底。制定党建工作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与审判、执行工作等工作同布置同落实同考核。年初下发党建工作要点,进行工作布置;年中督查检查,催办督办;年终由总支对工作进度、完成情况进行督查。坚持理论固基。坚持好“三会一课”制度,做到逢会必学,利用开会前十分钟,传达学习上级党委和法院的会议、文件精神,保证政令畅通。同时,建立党组中心组理论学习微信群和支部学习微信群、QQ群,及时网传学习资料、心得体会。坚持活动添力。开展主题教育活动,抓好“两学一做”、“三严三实”等主题教育活动,不断提升干警党性修养。开展警示教育活动,组织干警参观红色教育基地、警示教育基地等,唱响主旋律、传播正能量。开展文体娱乐活动,组织干警参加知识竞赛、拔河等比赛,通过唱红歌、参加滁州中院“达人秀”等活动,增进干警集体荣誉感,激发队伍活力。
三年磨一剑,苦尽甘甜来。天长法院党建工作连年获天长市表彰,院党总支被市直工委评为“先进基层党组织”,她个人被滁州市评为“百名优秀党组织书记”之一。在队伍教育整顿期间,她作为政法单位模范作了先进事迹宣讲。
心中有法守好土
法院案件数逐年攀升,法官办案压力较大。身为员额法官的她,没有摆老资格,没有向组织讲条件少分案、少办案,始终和年轻法官一样战斗在刑事审判一线,这是她倔强的个性使然。
2020年初,一名从事刑事速裁的女法官退休,天长法院党组要求她来接班。接到通知后,她丝毫没有推卸,虽然此前从未涉足过刑事审判。于是刑法书成为她案桌上的必读科目。为了最快进入办案状态,她秉持着“把一件事情做到极致”的精神,翻阅了近三年全部的刑事案件卷宗,研读案例,全身心投入到审判工作中。以“稳端天平,握牢法槌,铁面无私,秉公司法”为准则,兢兢业业对待每一件案件,保持中立,不偏不倚,落槌下判。
2020年-2021年,从事刑事速裁期间,办结案件536件,办案用时从未超过10天,以迅雷之速杜绝人情案,无一件错案。连续两年在中国庭审公开网上直播案件场次在安徽省基层人民法院审理刑事案件中的法官中排名第一,荣获 “优秀直播法官”称号。
心中有责干好事
2021年底,党组把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的重担交给她。她接手就谋划,接手就动工,把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做得有模有样。
她不等不靠,主动找天长市教体局对接,商谈实施“一校一法治副校长”工作机制。在她努力下,市教体局为50余名法官及法官助理担任全市65所中小学及幼儿园法治副校长颁发了证书。通过典型案例宣讲、释法的方案出炉,全市学生将“零距离”听到法官声音、“面对面”进行答疑解惑。她又与市妇联联系,到未成年受害人家走访,送去学习用品,帮助未成年受害人走过阴影,树立人生自信。对接学校,举办“未成年人开放日”活动;对接团市委,在吾悦广场星轶影城内的“青年之家”开展普法宣讲;对接妇联,结合“雏鸟行动”,组织开展法治宣讲进社区、进家庭等志愿活动,关心爱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许多计划在她心中酝酿生成,付诸实施后必将在校池中飞溅出朵朵浪花。
“少年审判是一份阳光事业,我不仅要当好裁判员,更要当好哺育员、宣传员、守护员,帮助孩子们打造一片司法晴空!”刘赛春有感而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