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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安县关于开展电动车专项整治行动的通告

关于开展电动车专项整治行动的通告

为加强我县电动车管理,进一步规范道路交通通行秩序,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来安县公安局交管大队联合来安县城管执法大队自2022年4月15日开始,对电动车交通违法行为开展专项整治行动。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1. 整治对象:辖区内加装遮阳棚、挡风被、防风罩、无牌、闯红灯、逆行、不在非机动车道行驶、驾乘人员不佩戴安全头盔等交通违法行为。

2. 整治措施:对在辖区内各主次干道、商业街区行驶的电动车加装遮阳棚、挡风被、防风罩现场拆除;无牌、加装遮阳棚、挡风被、防风罩停放在沿街主次道路电动车当事人不在现场一律进行拖移;对闯红灯、逆行、不在非机动车道行驶、驾乘人员不佩戴安全头盔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安徽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的规定的实施处罚,同时将被处罚人情况报县文明办予以通报。

3.被拖移车辆处理:所有被执法拖移电动车,请携带车辆有关证件和本人身份证到蓝天白云执法点接受处理,凭放车单到县城管执法大队院内领取车辆。

敬请广大交通参与者自觉遵守道路交通法律法规,全力支持和配合整治工作,共同营造平安、和谐、有序的道路交通环境。

 

来安县公安局交管大队

来安县城管执法大队

2022年4月14日

责任编辑:郭新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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