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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将开展网络市场监管与服务示范区创建

新华社北京4月28日电(记者赵文君)记者28日从市场监管总局获悉,作为促进平台经济、数字经济健康发展的重要举措,我国将高标准高质量打造一批网络市场监管与服务示范区。

市场监管总局近日发布《网络市场监管与服务示范区创建管理办法(试行)》及其配套评估指标体系,释放出促进网络经济高质量发展的鲜明信号。

市场监管总局网监司负责人介绍,示范区遵循自愿申报、自主创建、严格认定、动态管理、鼓励创新、示范引领的原则,实行动态化管理,强调“能进能出”。示范区的首要任务是促进网络经济高质量发展,旨在鼓励、支持、引导地方政府优化营商环境,发展网络经济,要突出示范导向,推动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制度经验。

办法规定,通过国家网络交易监管平台进行示范区全流程线上申报、评估、认定、管理、交流,实现创建管理工作标准化、数字化,推动示范区创建管理工作便捷高效。

责任编辑:郭新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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