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滁州通知:6月1日至17日,禁止!

6月1日起,市生态环境、城管执法、公安、文旅、教体、住建六部门将联合开展行动,对中高考期间各类环境噪音进行严格监督管理,确保广大考生有一个安静的学习、休息和考试环境。

6月1日至17日期间,在主城区范围内禁止午间(中午12时至14时)和夜间(22时至次日凌晨6时)从事建筑施工作业、室内装修和其它产生环境噪声污染的生产、经营活动。抢修、抢险、应急等特殊作业除外。禁止在商业经营活动中使用高音广播喇叭,禁止各类文化娱乐、餐饮等公共服务场所场界噪声超标排放,禁止在城区范围内占道搭台演出。严格控制在公共场所组织娱乐、集会等产生环境噪声污染的活动;严禁在夜间从事露天卡拉OK和广场舞等娱乐活动;工业企业厂界噪声严格控制在国家规定范围之内,严禁超标排放。

6月7日至8日高考考试期间和6月14日至6月17日中考考试期间,各考点周围500米范围内,禁止建筑施工作业、室内装修,以及其它产生噪声污染影响考试的行为;各类车辆必须服从交通管制,禁鸣喇叭,减轻噪声污染。

据了解,相关部门将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切实加强中高考期间的环境噪声污染防治工作。对违反规定的单位和个人,将依法从严查处。市民如发现“顶风作案”的行为,可拨打12345电话进行监督举报。

“禁噪护考”不能停留在纸上,而要落到地上。这既要依靠部门加大执法检查力度,更要靠每一位市民的自觉。相关部门呼吁,广大群众要自觉遵守《滁州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和社会公德,规范经营活动和行为,防止产生噪声干扰邻里考生学习和休息,用实际行动为这座城市按下“静音键”。

责任编辑:郭新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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