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凤阳县市场监管局预防年报诈骗公告

近期,一些不法分子以市场监管部门名义向经营户发送信息,要求经营户进行年报,并要求通过登录网站进行认证,经营户登录网站认证后被骗取了钱财。有部分违法犯罪分子要求经营户添加微信并支付服务费用。

凤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向全县广大企业及个体工商户郑重申明:每年经营户信息公示期(年检)为每年1月1日至6月30日,是不收费用的。市场监管部门对企业及个体工商户的年报公示从未收取任何费用,也从未发送过任何需要进行年报认证且收费的信息

此类诈骗信息属于违法行为,广大企业及个体工商户务必提高警惕,收到类似信息后切勿按其提示操作,以免泄漏个人身份证、银行账号等信息,应立即拨打110电话报警,或向县市场监管部门反映。

 

凤阳县市场监管局

2022年9月26日

责任编辑:郭新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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