凤阳县关于马可飞等工作职务的通知
凤人常〔2022〕42号
县人民法院:
2022年10月26日,凤阳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通过。
任命:
马可飞为县人民法院审判员。
免去:
吴家宝的县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2022年10月27日
凤阳县关于马可飞等工作职务的通知
凤人常〔2022〕42号
县人民法院:
2022年10月26日,凤阳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通过。
任命:
马可飞为县人民法院审判员。
免去:
吴家宝的县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2022年10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