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新冠病毒仍在持续变异,全球疫情仍处于流行态势,国内新发疫情不断出现。为贯彻落实疫情防控“二十条措施”,提升疫情防控科学性精准性,滁州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办公室于11月29日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场所码”规范使用的通知》,从使用范围、使用流程和使用管理三个方面进一步加强“场所码”的规范使用。
《通知》要求,在以下五类重点场所进出口,要实现“场所码”全覆盖:
1、政府及公益单位。全市党政机关事业单位、政务服务大厅、学校、托幼机构、医院、图书馆、博物馆、文化馆、养老服务机构等;
2、各类经营场所。餐饮饭店、商场超市、农贸市场、药店、文化娱乐场馆、银行、沿街店铺等;
3、各类人员密集场所。旅游景区、运动场馆、交通场站、物流园区、公共交通工具、厂矿企业、商务楼宇、建筑工地等;
4、各类会议培训人员密集活动。会议培训、文艺演出、体育赛事、团队旅游等;
5、各类居住场所。宾馆、酒店、民宿、居民小区、公寓等。
《通知》明确,各场所要按照以下流程申领使用“场所码”:
1、信息填写真实准确。在注册申领“场所码”时,要详细准确填写场所码名称、类别、地址、管理员姓名、联系方式等,保证“场所码”名称与实际场所完全一致。
2、“一码一所”配置准确。对于一个单位多个场所(如医院有门岗、门诊部、住院部、会议室等多场所),需同时申请多个“场所码”,确保一个场所对应一个“场所码”。
3、版式制作全市统一。各类重点场所要从“安康码核验”系统下载场所码二维码图片,同我市制定的统一版式进行结合。室外有条件的要使用“展架”(80cm*180cm)和“约两开”(60cm*90cm)海报,室内可使用“A4”(21cm*29.7cm)海报,并张贴摆放在醒目位置。
4、张贴悬挂位置醒目。全市各类重点场所要在进出口醒目位置处张贴“场所码”,让群众看得见、方便扫,确保所有重点场所“有码运行”,严禁出现“一码多用”的情况发生。
《通知》还指出,要加强“场所码”扫码宣传引导,凡进入各类重点场所的,要严格落实“逢进必扫”规定,积极主动扫码。同行多人的要逐人扫码,严禁“一人扫码、多人进出”。各级党员干部、公职人员要带头扫码,主动宣传推广应用“场所码”,教育带动身边人主动扫码。
各类重点场所及单位,凡设置“场所码”的地点,要安排专人值守,使用“小喇叭”宣传提醒,督促进入该场所人员扫码,并严格查验通行人员扫码情况,扫码结果出现异常的,要配合落实相关疫情防控措施。对于无智能手机的特殊人员,由家人或社区工作人员提前打印“离线码”随身携带,由“场所码”值守人员协助其进行反向扫码,切实做到“逢进必扫,逢扫必验,绿码通行,不漏一人”。
在“场所码”使用管理过程中,我市将强化督查通报力度,对发现的问题将及时通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