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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安县人民政府关于丁成贺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部门、直属机构:

经研究决定:

丁成贺同志任县公安局副局长。

杨超同志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大英市场监督管理所所长(试用期一年);

杨璐同志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雷官市场监督管理所所长(试用期一年);

王跃进同志任县工伤保险基金管理中心主任(试用期一年)。

免去:

张春晖同志的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副局长(挂职)职务;

黄俊同志的县公安局警务督察大队大队长职务;

黄国宏同志的县公安局城南派出所所长职务;

朱震同志的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办公室主任职务;

孙凤权同志的县工伤保险基金管理中心主任职务。

 

2022年11月18日

责任编辑:郭新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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