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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来安县第三批“新苗计划”产业创新团队申报工作的通知

关于开展来安县第三批“新苗计划”产业创新团队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乡、镇党委,县直局以上单位党组(党委、支部),来安经济开发区党工委:

根据《来安县“新苗计划”暨人才产业创新团队建设工程暂行办法》(来人才办〔2020〕6号)文件精神,现就开展来安县第三批“新苗计划”产业创新团队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设立数量

第三批“新苗计划”产业创新团队计划设置10个,各地各单位择优推荐申报。

申报条件

新能源、电子信息、轨道交通及智能装备制造、生物医药、新材料等五大重点产业,公共卫生、乡村振兴等重点行业。依托我县具有发展潜力和竞争能力的各类企事业单位某一特定研发项目设立,一般由1名“产业创新团队带头人”和3-5名“带头人助理”组成。团队设立周期为2年,产业创新团队岗位设置应紧密结合我县优先发展、重点培育的产业实际,突出重点,保证质量。尚在培育周期内的单位不得重复参加此次申报工作。

(一)设立单位基本条件

1.正在或拟开展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符合我县产业发展方向、对促进我县产业发展具有关键作用的研发项目。

2.具有数量充足、素质优良、结构合理的研发队伍。

3.政产学研结合较好,具备组建柔性研究机构和进行县内外联合研发的条件。

4.能够提供一定的研发经费,为创新团队提供良好的工作和生活条件。

(二)“创新团队带头人”选聘条件

产业创新团队设立单位根据项目建设需要,负责面向国内外公开选聘团队带头人1名,条件如下:

1.政治坚定,爱国奉献,爱岗敬业,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团队合作精神

2.具有较强的科研能力,参与过重大科研攻关项目,一般应具有副高及以上职称或博士以上学历。

3.具有较强的组织管理能力,对本领域工作具有创新性构想和战略性思维,具有带领本创新团队赶超或保持省内外先进水平的能力。

4.具有较强指导、培养高水平研发团队的能力和水平。

5.同等条件下,优先扶持设立单位自有人才。

(三)“带头人助理”选聘条件

团队带头人根据项目建设需要,负责公开选聘3-5名团队带头人助理,条件如下:

1.政治坚定,爱国奉献,爱岗敬业,具有较强的团队意识和协作精神。

2.在本行业技术领域具有较强的专业素质和科研能力,参与过科研攻关项目或新产品研发工作,有较突出的工作业绩。

3.从事研发、一线工作,一般应具有中级(含)以上职称或大学本科(含)以上学历。

市级以上人才工程入选者尚在培育期内的,一般不再作为产业创新团队带头人申报。支持政策

根据《来安县“新苗计划”暨人才产业创新团队建设工程暂行办法》(来人才办〔2020〕6号)文件规定,创新团队申报项目通过县委人才办审定确认后,在人才团队设立的第一年,给予每个团队5万元启动经费,用于团队科技研发和人才培养;在人才团队设立的第二年,通过项目中期考核的再给予每个团队5万元提升经费。对设立期满后,在促进全县经济增长、产业结构配套、产学研合作转化、科技成果推广等方面表现突出的团队,再给予团队5万元奖励经费,并授予优秀团队称号。

有关要求1.来安县范围内的企事业单位,向推荐单位提出设立申请,填写《来安县“新苗计划”产业创新团队申报书》

(附件,可从来安先锋网http://www.laxfw.gov.cn/通知公告栏目下载)。各推荐单位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申报结束后将材料(内容完整、装订整齐,胶装一式八份)与申报情况汇总表(附件)电子版、纸质版于3月20日前报送县委人才办,逾期不再受理。

2.县委人才办将组织有关专家对各单位上报的产业创新团队进行评审答辩,择优提出设立产业创新团队的建议单位。

3.县委人才办审定建议名单并公示,公示无异议后正式设立。

4.联系电话:5612730     电子邮箱:laxrcb@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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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扫码下载申报书、申报汇总表)


中共来安县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3年2月20日

责任编辑:郭新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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