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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完善滁州市区巡游出租车计费金额结算方式的通知

滁城各巡游出租车经营企业:

鉴于当前乘客乘坐巡游出租车使用电子支付方式付费较为普遍,经研究,决定完善滁州市区巡游出租车计费金额结算方式,对使用电子支付方式付费的,计费金额按照巡游出租车计价器显示金额据实结算

本通知自2023年3月1日起执行。此前有关规定与本通知不符的,按本通知规定执行。今后,如国家、省、市出台新规定,按新规定执行。

 

滁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滁州市交通运输局

2023年2月21日

责任编辑:郭新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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