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新闻 > 权威发布 > 正文

全省2022年度重点项目推进工作考核拟通报对象公示

根据《安徽省重点项目推进工作考核奖励办法》(皖重办〔2022〕5号)要求,省重点建设项目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开展了2022年度省重点项目推进工作考核,现将拟通报对象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2023年3月20日至3月24日)。如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实名向省重点建设项目领导小组办公室(省发展改革委)反映,逾期不予受理。

电话:0551-62602713(重点办)、62601110(机关纪委)

附件:全省2022年度重点项目推进工作考核拟通报对象

 

2023年3月20日

全省2022年度重点项目推进工作考核拟通报对象

排名靠前的5个市

滁州市、合肥市、芜湖市、马鞍山市、宣城市

排名靠前的30个县(市、区)

芜湖市繁昌区、天长市、宁国市、和县、肥西县、长丰县、全椒县、广德市、蒙城县、凤阳县、当涂县、芜湖市湾沚区、无为市、萧县、涡阳县、合肥市包河区、铜陵市义安区、五河县、郎溪县、寿县、庐江县、六安市金安区、来安县、合肥市蜀山区、宿州市埇桥区、桐城市、池州市贵池区、界首市、霍邱县、含山县

责任编辑:郭新星
关于我们 | 联系我们 | 加入我们 | 版权声明 | 手机访问 | 网站地图 | 留言反馈 | 我要投稿
中共滁州市委宣传部主办 滁州日报社承办
Copyright?2009-2010 Chuzhou.cn. All Rights Reserved 滁州日报社 版权所有
皖网宣备3412015001号 皖ICP备11004325号-1 热线电话:0550-302268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