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新闻 > 权威发布 > 正文

通告

为了加强生活垃圾和餐厨垃圾管理,维护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秩序,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滁州市餐厨垃圾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全椒县现就严禁随意倾倒生活垃圾和餐厨垃圾有关事项告知如下:

一、任何单位和个人应当在指定的地点分类投放生活垃圾和餐厨垃圾(污水)。禁止随意倾倒、抛撒生活垃圾和餐厨垃圾(污水)。从事餐饮服务经营者应当按规定存放、处置餐厨垃圾,不得将泔水倾倒到沿街的垃圾桶内;餐饮服务经营者应当保持公共环境卫生,不得造成路面油污污染。

二、违反本通告规定,随意倾倒、抛撒生活垃圾和餐厨垃圾的(污水)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滁州市餐厨垃圾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责令改正,对单位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款,对个人处以一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的罚款。

三、被依法查处的,予以公开曝光并将行政处罚信息纳入信用门户网站,一般公示期限为一年,涉及严重失信行为的公示期限为三年。

四、鼓励单位和个人对违反本通告规定的行为进行劝阻、制止和举报。投诉举报联系电话:12345。

责任编辑:郭新星
关于我们 | 联系我们 | 加入我们 | 版权声明 | 手机访问 | 网站地图 | 留言反馈 | 我要投稿
中共滁州市委宣传部主办 滁州日报社承办
Copyright?2009-2010 Chuzhou.cn. All Rights Reserved 滁州日报社 版权所有
皖网宣备3412015001号 皖ICP备11004325号-1 热线电话:0550-302268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