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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延长实行政府定价管理的公共停车场机动车免费停放时长的通知

滁州市城泊车辆服务有限公司、滁州市亭城文旅资产运营管理有限公司、滁州市苏滁市政公用发展有限公司:

为进一步提高滁城公共停车场停车泊位利用效率,经研究,决定适当延长实行政府定价管理的公共停车场机动车免费停放时长,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实行政府定价管理的滁城公共停车场(详见附件)机动车免费停放时长由原20分钟统一延长至30分钟,超过免费停车时长的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标准以及计费办法、免费停放车辆、收费标准执行期等,仍按原文件规定执行。

对配建充电桩的公共停车场,新能源汽车停放收费继续按照我委《关于严格落实新能源汽车停放优惠政策的通知》(滁发改收费〔2022〕277号)规定执行。

二、请你们严格执行调整后的机动车免费停放时长,并及时更新收费公示牌内容,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三、本通知自2023年10月20日起执行。今后,如国家、省、市有新规定,按新规定执行。

 

滁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3年10月12日

实行政府定价管理的滁城公共停车场名单

(截至2023年10月)

责任编辑:郭新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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