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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琅琊区2023年领取退休待遇资格超期未认证人员暂停发放待遇的通告

为确保社会保险基金安全,保障所有参保人员的利益,有效防范养老金被冒领等行为发生,根据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领取社会保险待遇资格确认经办规程(暂行)〉的通知》(人社厅发〔2018〕107号)、省社会保险局《关于印发<安徽省推进养老保险待遇领取资格静默认证便民化若干措施>的通知》(皖社险函〔2021〕65号)等相关文件规定,对琅琊区领取退休待遇没有按照要求参加生存认证的人员,经过多次群发短信、电话等多种渠道无法核实的人员采取暂停待遇,现予以公示,公示时间5天(2023年11月2日至11月7日)。请于11月7日前通过皖事通或老来APP完成自助认证,不能或不会自助认证的,本人可以持有效证件到各街道社区、琅琊区政务服务中心一楼社保窗口认证。 

公示期满如仍未完成认证手续,将暂停发放遗属待遇,暂停后完成待遇领取资格认证的,将及时办理待遇恢复和补发。

咨询电话:琅琊区社保中心:0550-3078158

    附件:琅琊区超期未认证暂停退休待遇人员公示.xls

 

琅琊区人社局

2023年11月2日

责任编辑:郭新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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