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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刘学义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部门、直属机构,定远经济开发区、县现代农业示范园管委会:

经研究决定:

刘学义同志任定远中学校长(试用期一年);

免去戴茂俊同志的定远中学校长职务;

袁家同同志任定远县第二中学校长(试用期一年);

免去胡建国同志的定远县第二中学校长职务;

王传文同志任定远化工学校(县职业教育中心学校)校长(试用期一年);

韦凤娣同志任炉桥中学校长(试用期一年);

免去孙凯同志的炉桥中学校长职务;

王志国同志任定远县第三中学副校长(试用期一年);

梁斌、孙辉同志任定远化工学校(县职业教育中心学校)副校长(试用期一年);

梁法龙同志任张桥中学校长(试用期一年);

免去方华龙同志的张桥中学校长职务(保留副科级领导职务待遇);

免去余荣同志的定远县第三中学校长职务(保留正科级领导职务待遇);

免去柏传文同志的炉桥中学副校长职务;

免去孙夕波同志的藕塘中学校长职务(保留副科级领导职务待遇)。

 

2023年9月28日

责任编辑:郭新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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