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新闻 > 权威发布 > 正文

凤阳县人民政府关于同意玄武街道大青郢社区等3个村民委员会变更为城市社区居民委员会的批复

玄武街道办事处:

《关于玄武街道大青郢社区、蒲北社区、门台社区由农村社区变更为城市社区的请示》收悉,经十七届县政府第33次常务会议研究通过,并报县委同意,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玄武街道大青郢社区、蒲北社区、门台社区3个农村社区村民委员会自2024年1月变更为城市社区,居民委员会管辖范围不变。

二、3个社区需提升的道路、绿化、污水管网、路灯等市政工程内容纳入市政管理项目库中,适时启动建设。

三、按照群众自愿原则,妥善变更3个社区居民户籍性质,不作强制变更。

四、严格社区“两委”干部管理,加强培训学习、提升工作能力,工资纳入县财政预算保障。

五、保持现有3个社区土地、房屋征收政策稳定,维护居民合法权益;保持社区内脱贫户、监测户现有帮扶政策稳定。特此批复。

 

凤阳县人民政府

2024年1月2日

责任编辑:郭新星
关于我们 | 联系我们 | 加入我们 | 版权声明 | 手机访问 | 网站地图 | 留言反馈 | 我要投稿
中共滁州市委宣传部主办 滁州日报社承办
Copyright?2009-2010 Chuzhou.cn. All Rights Reserved 滁州日报社 版权所有
皖网宣备3412015001号 皖ICP备11004325号-1 热线电话:0550-302268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