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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住宅小区消防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住建局,琅琊区、南谯区住建交通局,滁州经开区建设局,中新苏滁高新区建设局:

2024年2月23日,南京雨花台区明尚西苑居民楼发生火灾,造成重大人员伤亡。为深刻汲取有关事故教训,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保证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现紧急通知如下:

一、加强消防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各县(市)、区物业主管部门要督促指导物业服务企业履行消防安全管理责任,立即开展住宅小区内消防隐患排查整治。重点排查整治:电动自行车违规在楼梯间、共用走道等室内公共区域停放;电动自行车违规“进楼入户”、私拉乱接电线“飞线充电”;违规锁闭、封堵、占用、堵塞安全出口、疏散通道。各物业服务企业要加强日常巡查检查,发现违规行为及时进行检查纠正,对拒不配合的应立即向相关部门报告。对排查出的消防安全隐患问题要建立问题台账,坚持立查立改、边查边改,2月28日前将排查整治情况上报市物业科。

二、广泛开展消防安全宣传各物业服务企业要广泛利用板报、标语、LED屏提示等多种形式,集中宣传近期发生的各类火灾事故,普及家庭用火用电等防火常识、家庭火灾逃生自救技能等,规范小区内电动车充电,主动联系消防部门开展消防安全宣传教育活动,不断提高企业及保安人员开展消防安全检查和消除早期火灾隐患的能力。及时普及小区业主开展家庭阳台、厨房及楼道的清理,减少火灾可燃物的堆积等。

三、强化督导检查各地物业管理主管部门要坚持问题导向、举一反三,扎实推进安全生产攻坚行动。要加强与消防救援机构和公安沟通联系,定期组织开展联合执法检查,督促物业服务企业严格落实消防安全管理责任。对工作组织不力、隐患排除整改不及时、巡查报告不到位等问题的单位依法依规从严处理。

 

滁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4年2月24日

责任编辑:郭新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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