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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第一批全省依法治校示范校拟认定名单的公示

按照教育部统一部署,根据《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开展全省依法治校示范校创建评选工作的通知》(皖教秘政法〔2023〕5号),省教育厅组织开展了第一批全省依法治校示范校创建评估工作,拟认定安徽工业大学等17所高校和合肥市第八中学等18所中小学校为第一批全省依法治校示范校。现将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4月9日至4月15日。

公示期内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向安徽省教育厅反映,并附相关证据材料,反映情况应客观真实,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需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应署实名和有效联系电话,匿名举报不予受理。通讯地址:安徽省合肥市庐阳区金寨路321号省教育厅政策法规处,邮编:230061,联系电话:0551-62818020。

 

安徽省教育厅

2024年4月9日

第一批全省依法治校示范校拟认定名单(高校)

微信截图_20240410105745


第一批全省依法治校示范校拟认定名单(中小学校)

微信截图_20240410105745


责任编辑:郭新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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