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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试验区名单发布 安徽两市入选

5月6日,记者获悉,国家中医药管理局日前发布通知,确定北京市东城区等54地为国家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试验区(以下简称试验区),国家中医药综合改革试验区不再保留。其中安徽省亳州市、黄山市入选。

通知要求:各省级中医药主管部门要加强工作指导,协调有关部门加大支持力度,指导细化建设方案,协调解决建设中的困难问题,加强经验总结和成果报送,组织推广改革成果,及时向国家中医药管理局报送建设进展。各试验区所在地人民政府要落实主体责任,组织实施好建设方案,制定具体工作计划,落实建设经费,定期研究解决试验区建设工作,及时总结探索出的改革经验,定期向国家中医药管理局、省级中医药主管部门报送建设进展,并及时报送建设中遇到的重大问题。各试验区要进一步组织研究,聚焦制约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的重点难点问题,立足机制改革和政策完善,明确改革目标,凝练试验主题,完善建设方案。(记者 马冰璐)

责任编辑:郭新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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