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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暂停市本级老旧营运柴油货车提前淘汰奖补申请材料受理工作的公告

根据《滁州市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营运柴油货车提前淘汰奖补办法》(滁交运〔2023〕20)中“总额控制,先报先补”的原则,2023-2024年度市本级受理车辆已经饱和,自即日起暂停市本级(市直、南谯区、琅琊区、经开区、苏滁高新区)申请材料受理工作。如2025年度申请材料受理工作启动,将另行通知。

特此公告。

 

滁州市推进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营运柴油货车淘汰工作专班

2024年5月10日

责任编辑:郭新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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