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安徽日报》(2025年1月2日8版)
“孙某某违反工作纪律,未经村‘两委’会议研究,私自同意转包两处水库,且在水库维修费用处理过程中不作为、慢作为……经镇党委会研究决定,给予其党内严重警告处分。”日前,滁州市全椒县石沛镇纪委工作人员宣布对某村党总支原书记孙某某的处分决定。
在该县村(居)、组集体“三资”集中清理整顿工作中,石沛镇纪委始终以铁的纪律、严的基调,精准发力,推动“三资”优化管理,护航乡村振兴。该镇纪委全方位跟进,联合镇财政所、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成立督查组,下沉工作一线,全面排查“三资”管理不规范问题。针对发现的问题,镇纪委及时反馈至各村,对“三资”清理行动迟缓、效率低下的适时进行谈话提醒,不断压紧压实各方责任。同时,充分发挥村级纪检员监督“前哨”作用,及时将“三资”相关信息在小微权力一点通平台上进行公示公开,并积极进村入组开展走访,面向群众,广泛征集“三资”领域违纪违法问题线索,及时发现并处理“微腐败”行为。
截至目前,石沛镇纪委共开展监督检查10次,排查“三资”相关问题75个,督促责任部门解决69个。同时,启动问责程序,提醒谈话10人次,立案审查1人,给予党纪处分1人,切实织密织牢村级权力运行监督网,提升“三资”管理效能,实现各村、组“三资”管理规范、内容公开透明,充分保障基层百姓合法权益。 (吴凡 杨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