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滁州市人民政府关于2025年高考、中考期间实施无人驾驶航空器等临时管控的通告

为确保2025年高考、中考安全顺利举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无人驾驶航空器飞行管理暂行条例》等法律法规,决定对我市境内无人驾驶航空器等实施临时管控。

一、管控对象

《无人驾驶航空器飞行管理暂行条例》规定的各类微型、轻型、小型、中型和大型无人驾驶航空器及模型航空器。

二、高考管控时段及区域

管控时间:2025年6月7日-9日,高考时段。

管控区域:滁州中学、滁州二中、滁州实验中学高中部、滁州六中,来安中学、来安五中,全椒中学、全椒八中,定远中学、定远二中、定远三中,凤阳中学、凤阳二中,天长中学、天长二中、天长炳辉中学,明光中学、明光三中考点及其周边500米范围内空中区域。

三、中考管控时段及区域

管控时间:2025年6月14日-17日,中考时段。

管控区域:滁州二中、滁州三中、滁州五中、滁州六中、东坡中学、滁州旅游商贸学校,来安中学、来安五中,全椒中学、全椒八中,定远二中、定远三中、定远化工学校、定远第一初中、定远第二初中,凤阳中学、凤阳二中、凤阳三中、凤阳实验中学、凤阳崇文中学,天长中学、天长二中、天长炳辉中学,明光中学、明光二中、明光三中考点及其周边500米范围内空中区域。

四、管控措施

在高考、中考管控时段及区域内,严禁任何单位、组织和个人利用无人驾驶航空器及模型航空器等实施飞行或空飘活动;执行紧急救援、医疗救护、空中安保等特殊飞行任务需进入管控区域的,应当按照有关规定提出申请。对于违法违规实施飞行或空飘活动的单位、组织和个人,公安机关要依据有关法律法规予以严肃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滁州市人民政府

2025年6月5日

责任编辑:金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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