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安徽日报》(2025年10月10日8版)
近年来,滁州市定远县持续压实巡察整改日常监督责任,把督促落实巡察整改作为推动政治监督具体化的重要切入点、精准化的关键着力点、常态化的有力支撑点,推动巡察反馈问题整改落地落实、提质增效。
每轮巡察反馈后,该县委巡察办及时召开巡察整改培训会议,并向被巡察党组织下发《巡察整改工作提示单》,明确制发巡察整改方案、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报送巡察整改进展情况及检查评估等事项的流程内容、时间节点和具体要求,全面压实被巡察单位党委(党组)问题整改主体责任、主要负责人第一责任人责任。
为进一步推深做实巡察整改“后半篇文章”,定远县委巡察办制定《县委巡察整改和成果运用具体措施》,明确被巡察党组织、纪检监察机关、组织部门和巡察机构整改职责。探索实行纪检监察机关、组织部门、巡察办、巡察组“四方会审”机制,通过书面审和现场核的方式,围绕问题清单、任务清单、责任清单、时限清单和进度清单“五个清单”,对被巡察党组织的巡察整改方案和整改进展情况逐条“过堂”、集体“把脉”,并出具书面审核意见。
今年以来,定远县通过联合会审、检查评估,共发出整改督办单、提示函、建议书等27份,反馈审核意见130余条,移交虚假整改等相关问题线索2件。
(徐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