滁州网讯(通讯员刘二涛 全媒体记者张开兴)哪些企业可以申请缓缴社会保险费?日前,记者从市人社局获悉,对经过省级相关部门明确、符合条件、生产经营确有困难的重点企业,可向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申请阶段性缓缴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三项社会保险费单位缴费部分。阶段性缓缴社会保险费政策执行期限截至2025年12月底。
据介绍,具体工作流程是:相关企业向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申请阶段性缓缴三项社会保险费,申请通过后,向参保地税务部门进行申报,缓缴期间免收滞纳金。缓缴期间,企业要依法履行代扣缴个人缴费义务;企业为参保职工办理申领养老保险待遇、社保减员等业务的,应先补齐职工对应的缓缴三项社会保险费。缓缴失业保险费不影响企业享受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费率和稳岗返还政策,不影响参保职工享受技能提升补贴政策。缓缴工伤保险费不影响职工按规定享受工伤保险待遇。
缓缴三项社会保险费企业应在2026年底前补缴缓缴的社会保险费,补缴方式可采取分期、逐月或一次性补缴等。补缴期间免收滞纳金。缓缴企业出现注销等情形的,应当在申请注销前缴纳缓缴的费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