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国家税务总局滁州市税务局第一稽查局联合公安部门依法查处了以全晓峰、全德玉为首的犯罪团伙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案件。
经查,2022年12月至2023年3月,以全晓峰、全德玉为首的犯罪团伙,注册成立明光市及时雨木材加工厂等6家空壳企业,在没有真实货物交易的情况下,向自己开具农产品收购发票抵扣进项税额后,对外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146份,涉及金额1425.79万元。2025年3月,国家税务总局滁州市税务局第一稽查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对明光市及时雨木材加工厂等6户企业开具146份发票的行为认定为虚开。2025年3月,全晓峰、全德玉因犯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五年、三年(缓刑四年),并处罚金合计16万元。
国家税务总局滁州市税务局第一稽查局有关负责人表示,虚开农产品收购发票、增值税专用发票,属于违反税收征管法的行为。税务部门将在持续优化税费服务的同时,坚决依法查处各类涉税违法行为,切实维护法治公平的税收环境。(国家税务总局滁州市税务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