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安徽省实施〈渔业法〉办法》《农业农村部关于长江流域重点水域禁捕范围和时间的通告》(农业农村部通告〔2019〕4号)及《安徽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南湖等水域实施禁渔期制度的通告》(皖农渔函〔2023〕35号)等法律法规规定,按照《安徽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做好2026年淮河干流等水域禁渔期管理工作的通知》(皖农渔函〔2026〕79号)要求,现发布我市辖区内水域2026年禁渔公告:
一、禁渔范围和时间
(一)淮河干流明光段:3月1日0时—6月30日24时。
(二)明光市辖区内女山湖、七里湖、花园湖水域:4月10日0时—7月9日24时。
(三)明光市池河翘嘴鲌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全年禁捕。
二、禁渔要求
禁渔期间禁止在禁渔区从事捕捞作业(含垂钓),禁止销售、收购、经营非法捕捞的渔获物,因养殖生产或科研调查需要采捕天然渔业资源的,需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的规定,经省级以上渔业行政主管部门批准。
三、管理办法
禁渔期间市农业农村局、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将联合相关部门进行专项执法检查行动,严厉查处违法捕捞和销售行为,维护禁渔秩序。对违反禁渔规定的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安徽省实施<渔业法>办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给予严厉处罚,构成犯罪的,将依法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四、禁渔期间举报电话
明光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0550-2601110。
明光市农业农村局
2026年2月2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