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新闻 > 权威发布 > 正文

安徽省开展第二届“皖美呈现”微短剧、短视频征集活动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文化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考察安徽重要讲话精神,落实全国、全省宣传部长会议精神,弘扬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引导我省微短剧、短视频创作提质升级,发掘一批展现安徽元素的精品项目,激发人民群众创新创造活力,省委宣传部、省委网信办、省文化和旅游厅、省文联开展第二届安徽省“皖美呈现”微短剧、短视频征集活动。

一、主承办单位

主办单位:中共安徽省委宣传部、中共安徽省委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委员会办公室、安徽省文化和旅游厅、安徽省文学艺术界联合会

承办单位:安徽省短视频和微短剧协会

二、征集时间

即日起至2026年7月10日。

三、征集类型及主题

(一)微短剧类。面向安徽省内各有关单位、高等院校、相关企业、专业工作室及团队等,征集优秀原创微短剧作品。参评作品须由安徽省内单位(含各级政府、企事业单位、相关企业)或团队等担任第一出品方并拥有版权,或虽非第一出品方,但由省内单位或团队主导创作并独立拥有版权。

二)短视频类。面向全社会公开征集原创短视频作品。

(三)主题要求。参评作品须紧扣“皖美呈现”主题,展现安徽元素,鼓励围绕徽州文化、长江文化、淮河文化、大运河文化及黄梅戏文化等安徽标识度高的题材,以及建党105周年、长征胜利90周年等重大节点进行创作,生动反映安徽改革发展、城乡建设、自然生态、百姓生活等新风貌。

四、征集要求

(一)作品要求

1.内容积极健康,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主创人员无违法失德行为。

2.微短剧类作品(含AIGC作品)须于2025年1月1日至2026年6月30日期间取得《网络剧片发行许可证》或完成上线报备登记并播出更新完毕;短视频类作品须为2026年新创作品,作品拍摄地点需为安徽省内,不限拍摄手法、创作类型。

3.参评者须保证作品为原创,拥有完整著作权,并自行负责作品所涉肖像、商标、版权等法律问题。

(二)格式要求

1.微短剧和短视频作品视频格式MP4、MOV、AVI均可,画面不带水印,横屏、竖屏均可,分辨率不低于720P,作品须完整,无商业广告,微短剧作品需为成片(内嵌简体中文字幕,多语言作品需加配中文字幕)。

2.鼓励运用AI技术进行创作,参评作品如使用AI工具,须在显著位置添加“内容由AI生成”标识,所用工具须合法授权,并提交《AI技术应用说明》(注明AI工具名称、应用环节、生成占比),作为评审参考。

五、申报方式及所需材料

(一)微短剧申报。采取属地(部门)推荐方式。各市党委宣传部、省直有关单位负责本地区本系统参评作品的统一推荐,每单位推荐作品不超过10部。申报前须征得版权方同意,并提交预告片(或片花)、宣传海报等材料。

1.纸质材料。申报表一式10份(逐份装订,加盖公章或签字);作品资质证明(发行许可证/备案凭证)复印件;播出平台同意授权公益展播证明(如有)。

2.电子材料。U盘存储,每部作品一个文件夹,内含视频文件、作品申报表(word)、作品清单表(Excel)、版权承诺书(PDF签字盖章)、AI技术应用说明(如有)。

3.作品征集截至2026年7月10日(以邮戳时间为准),邮件封面标注“皖美呈现微短剧征集”,请寄送属地党委宣传部(地址详见附件4),或所属系统省直有关单位。  

4.若发现材料不齐全、内容不规范、格式不符合规定的不予参评。所有报送参评的材料将作为推选资料予以留存,推选结束后不再退还,请报送单位及报送者自行留存备份。

(二)短视频申报。创作者在抖音平台发布作品并添加指定话题“#2026皖美呈现”即视为报名,每人参评作品不超过5件。

(三)联合申报说明。联合创作要提供加盖公章或个人签名的协议书,明确排序及奖金分配,同一作品联合申报单位或个人不超4个,须实际参与或有隶属授权,严禁挂名,未经协商一致的作品不得多家分别申报。

(四)特别说明。作品参评即视为授权参与展播活动,申报机构或个人在申报前应对节目的播出权限进行确认。已授权网络独播或会员付费观看的节目参评,应提交播出平台同意授权公益展播的相关证明。

六、评审与激励

(一)微短剧类:重点考量叙事完整性、艺术质量、产业带动潜力及省内题材呈现。获奖作品将择优推荐参加中宣部“优秀微短剧扶持计划”及国家广电总局优秀网络视听节目等国家级奖项评选。

一等奖10万元/部、二等奖5万元/部、三等奖3万元/部、优秀奖2万元/部。

(二)短视频类:重点考量创意创新、安徽元素呈现、群众参与度。获奖作品择优在网络平台进行展播。

一等奖5000元/部、二等奖3000元/部、三等奖2000元/部、优秀奖1000元/部。

获奖作品均可作为申请加入省摄影家协会、省影视家协会、省短视频和微短剧协会的相关业绩条件。

七、权益说明

1.主办及承办方拥有获奖作品在公益宣传中的使用权,可组织开展展播等公益活动。作品参评即视为同意授权主办方非商业使用(包括纳入微短剧数据库、推荐至上级赛事、在相关活动中进行网络传播等),作者保留署名权。    

2.涉及侵权纠纷,由参评者承担法律责任。已售版权作品须经版权方书面同意。如出现权属纠纷或存在抄袭剽窃,将取消参评资格、收回奖项,并由申报方承担全部责任。    

3.活动期间如出现行业违规、负面新闻属实的,主办方有权取消参评资格。

4.申报者一经报名,即视为同意本征集通知的所有条款和规定,活动的最终解释权归主承办单位所有。

附件下载请点击链接:http://ah.wenming.cn/tzgg/202604/t20260403_6977228.shtml

关于我们 | 联系我们 | 加入我们 | 版权声明 | 手机访问 | 网站地图 | 留言反馈 | 我要投稿
中共滁州市委宣传部主办 滁州日报社承办
Copyright?2009-2010 Chuzhou.cn. All Rights Reserved 滁州日报社 版权所有
皖网宣备3412015001号 皖ICP备11004325号-1 热线电话:0550-302268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