郭树鹏:
你于2025年8月24日,在定远县藕塘镇大杨村大古牛组无证开采变石英角斑岩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第四条、第五条的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新修订)第六十四条的规定,我局于2025年11月28日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书》(定自然资规监罚字〔2025〕9号),并于2025年11月28日向你送达。
你至今尚未履行:1、10万元罚款;2、《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的有关规定,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五十四条之规定,我局现催告你自觉履行。
本催告书送达十日后,如你仍未履行,我局将向定远县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联系人:刘言浩 俞凡
电 话:15021829808
地 址:定远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6年5月1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