滁州市2025年度环境质量公报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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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六五环境日即将到来,今年的主题为“全面绿色转型,共建美丽中国”。近日,市生态环境局公布了滁州市2025年度环境质量公报。
2025年,安徽省滁州生态环境监测中心对滁州市4个国控环境空气监测点,2个酸雨监测点,10个降尘监测点,滁州市淮河流域的淮河、天河、池河、白塔河、老白塔河、濠河,长江流域的滁河、来河、沛河、襄河和清流河等16条河流24个监测断面和16个湖库,滁州市的3个市级饮用水水源地,滁州市区的62个城市道路交通测点、114个区域环境噪声测点、13个噪声功能区监测点开展监测。
环境空气质量方面,滁州市二氧化硫年平均值为7微克/立方米,符合一级标准20微克/立方米的要求;二氧化氮年平均值为19微克/立方米,符合一级标准40微克/立方米的要求;可吸入颗粒物年平均值为48.9微克/立方米,符合二级标准70微克/立方米的要求;细颗粒物年平均值为34.0微克/立方米,符合二级标准35微克/立方米的要求;一氧化碳年评价值为0.8毫克/立方米,符合一级标准4毫克/立方米的要求;臭氧8小时年评价值为164微克/立方米,高于160微克/立方米的要求。2025年,滁州市市区环境空气质量总体上属于良好水平,优良天数比例82.2%。
此外,2025年滁州市降水pH值范围在5.1-8.8之间,pH年均值为6.4,在酸雨临界值(5.6)之上。降尘方面,滁州市共设置10个监测点位,2025年各测点的年均值在每30天、每平方公里2.5至3.3吨之间,全部达标。
水环境质量状况方面,滁州市饮用水水源地监测结果表明,3个市级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100%。
河流方面,淮河流域的小柳巷、公路桥、三河集、南沙河、化工厂下、老白塔河入湖口、太平桥等7个国控断面水质类别符合地表水Ⅲ类标准,水质状况为良好,天河刘府河入天河湖口国控断面水质类别符合地表水Ⅳ类标准;凤阳县淮河水源地断面、秦栏河秦栏断面、铜龙河龙岗断面等3个省控断面水质类别符合地表水Ⅲ类标准。
长江流域的西赵村、陈浅、沛河河口、襄河大桥、百道河、乌衣下、清流河口等7个国控断面水质类别符合地表水Ⅲ类标准,水质状况为良好;来河水口国控断面水质类别符合地表水Ⅳ类标准。大马厂河、小马厂河、小沙河、襄河入库口等4个省控断面水质类别符合地表水Ⅲ类标准,水质状况为良好,清流河盈福桥省控断面水质类别符合地表水Ⅳ类标准。
湖泊和水库方面,国控滁州城西水库、明光女山湖监测点,水质类别为地表水Ⅲ类,水质状况为良好。国控明光七里湖、定远高塘湖监测点,水质类别为地表水Ⅳ类。四个国控湖库监测点位与2024年相比,水质均无明显变化。高邮湖、釜山水库、沙河集水库、黄栗树水库、赵店水库、石坝水库、城北水库、蔡桥水库、凤阳山水库、平阳水库、陈郢水库、屯仓水库等12个省控湖库监测点水质类别符合地表水Ⅲ类标准,水质状况为良好。
环境噪声方面,我市对城市道路交通噪声进行监测,在建成区36条主干道上共布设62个城市道路交通噪声监测点,全市城市道路交通噪声平均等效声级为63.0分贝,监测点达标率为100.0%,整体道路交通噪声环境为好。
我市对城市区域环境噪声进行监测,在滁州市建成区按1000米×1000米的网格,布设114个城市区域环境噪声测点,全市昼间等效声级平均值为54.9分贝,符合声环境质量标准中1类区(居住、医疗、文教区)环境噪声标准。
此外,我市还对城市声功能区定点噪声进行监测,在全市共布设13个声功能区自动监测点位,连续24小时监测,声功能区夜间点位达标率90.1%,高于“十四五”目标(85%)5.1个百分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