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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远县关于开展城区交通秩序专项整治的通告

广大车主、驾驶人朋友:

大家好!

近年来,随着我县机动车与非机动车保有量持续增长,部分车辆随意占压盲道、人行横道,堵塞消防通道和小区出入口,不仅影响市容秩序,也给道路交通安全和应急救援带来不容忽视的隐患。

为进一步规范我县城区静态交通秩序,保障道路通行安全有序,提升城市文明形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入推进城市执法体制改革改进城市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县城管局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县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研究决定,自即日起,在县城区范围内常态化开展机动车、非机动车违法停车专项整治行动。在此,我们向全体车主、驾驶人发出如下倡议和提醒:

一、守法停放,做到“入位、同向、有序”。

请将车辆有序停放在正规停车场或已施划的停车泊位内,做到按位停放、顺向停放、车头朝向统一;严禁压线、跨位、逆向停放以及一车占用多个泊位;临时上下客请选择不影响道路通行的地点,做到“人不离车、即停即走”。

二、规范停放,避开禁停区域。

机动车、非机动车严禁在以下区域违法停放:

1.机动车道、非机动车道、人行道、盲道、消防通道、小区出入口、急救通道、公交站台、交叉路口、网状线区域;

2.学校、医院、商超、农贸市场周边禁停路段。

三、配合执法,共护道路通行有序。

整治期间,执法部门将采取“路面巡查+群众举报”相结合的方式,对违法停车行为依法取证处置。对妨碍通行、占用消防通道且拒不驶离,以及长期侵占公共道路的无主车辆、报废车和“僵尸车”等情形,将依法拖移、清理并予以相应处罚。希望广大驾驶人理解支持城市管理工作,积极配合现场执法。

四、倡导文明出行,破解出行难题。

倡导短途出行优先选择步行、骑行、公共交通工具。驾车出行请提前规划停车位置,减少道路无效绕行。沿街商户严格落实“门前三包”责任,严禁私设地锁、私占公共车位,共同守护好有限的公共停车资源。

车主朋友们,规范停车一小步,城市文明一大步。城区道路畅通有序,离不开每一位驾驶人的自觉自律与积极配合。让我们从自身做起、从现在做起,停文明车、走畅通路,携手共建宜居有序的城市家园。

感谢您的理解、支持与配合,祝您出行平安、阖家顺遂!

 

定远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定远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

定远县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2026年9月1日

责任编辑:金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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