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提高全市市民国防观念和国防意识,检验我市防空警报报知能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安徽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办法》有关规定,按照全省统一部署,市政府定于2026年9月18日在全市组织实施试鸣防空警报信号。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试鸣时间
2026年9月18日上午09:18—09:33。
二、试鸣范围
滁州市全市范围内。
三、试鸣防空警报信号规定
试鸣预先警报信号:上午09:18,鸣36秒,停24秒,反复3遍,时长3分钟;
试鸣空袭警报信号:上午09:24,鸣6秒,停6秒,反复15遍,时长3分钟;
试鸣解除警报信号:上午09:30,连续长鸣3分钟。
届时,滁州市广播电台、应急广播同步试鸣防空警报信号。请广大人民群众保持镇静,维持正常的工作、学习和生产生活秩序。
2026年9月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