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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名非法行医者获刑

这是我市首次由行政处罚上升到刑事判决

近日,4名非法行医者被琅琊区法院判决犯非法行医罪,分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宣告缓刑二年,并处罚金3000元到5000元不等。据了解,这也是我市首次对非法行医者由行政处罚上升到刑事判决。

自《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非法行医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出台以来,该4名非法行医者均因为无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擅自开展诊疗活动被市卫生局依法查处并责令停业,但都拒不执行市卫生局的行政处罚,仍然进行非法行医活动。今年7月8日,市卫生局将这4起非法行医案件移送至市公安局琅琊分局,经过缜密侦查取证后,移送至琅琊区人民检察院,经法院开庭审理,认定这4名非法行医者的行为属情节严重,已构成非法行医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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