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横穿马路被撞死肇事司机刑一年

本网讯一男子因驾车不慎将横穿马路的行人撞倒致死,但鉴于其能主动投案且受害人自身也负有一定责任,最终获得了宽大处理。日前,明光市人民法院审结一起交通肇事致人死亡案,以交通肇事罪一审判处被告人王某有期徒刑一年。

经查,2010年9月11日上午,宿州市埇桥区人王某驾驶半挂货车由滁州驶往明光方向,当其行至G104线1004KM+900M处时,将横穿公路的行人冯某撞倒后并碾压,致其当场死亡。经当地交警部门认定,王某应负此次事故的主要责任,冯某负次要责任。事发后,王某随即到当地公安机关投案并如实供述了自己的犯罪事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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