筑得广厦千万间 安居百姓俱欢颜
——我市保障性住房建设回眸
原住琅琊区清流街道陡岗村的郑明鑫,自从老房子被征收,无时无刻不盼着早日住进新居。去年11月底,他拿到了名儒园小区新房的钥匙,喜悦之情溢于言表。“一拿到钥匙,我就把新房子里里外外看了个遍,对房子的质量、采光、户型都很满意!”过了年,郑明鑫一家开始装修新居。
过去的2014年,是滁州保障房大建设、大回迁的一年。这一年,全市基本建成保障性住房和棚户区改造20399套,完成目标任务的113%;9月底前,新建项目全部开工建设,实际开工套数19044套,开工率101%;全市新增发放廉租房租赁家庭484户,完成目标任务的103%,共发放补贴金额1809万元。在去年全省考评中,我市喜获“优秀”。
速度 保障房小区“遍地开花”
保障房建设一直是我市精心打造的民生工程,在多年下蹄疾步稳的推进下,2014年,我市进一步加快了对原有项目的建设速度。各县(市、区)在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方式上不断创新,积极探索在商品房中购买房源作为棚改安置房房源、采取政企共建、企业独立建设等方式吸引社会资金建设公租房等方法;市安居中心超额完成全年目标任务,实现了“工程推进最快、竣工面积最大、回迁户数最多”的一年,萃华园、西涧花园二期、滨湖小区、红叶山庄、名儒园、凤凰湖畔二期多个小区在滁城遍地开花,让拿到新房的百姓笑在脸上、甜在心上。
“今年我市保障房建设的一项重要任务,就是加快以前的工程建设进度,让老百姓尽快回迁到新房子里。在过去几年保障房建设年度开工量大的情况下,我市顶住资金、土地等多方面压力,调动所有力量加快保障房建设进度。”市房产局住房保障科科长吴晓莉介绍。
在资金保障上,我市及时调整融资形式和资金管理方式,对政府投资保障房建设资金进行集中调度,合理调配中央和地方财政资金,出台相关扶持政策,完善配套措施,最大比例撬动社会资金,全力组织棚户区改造项目开行融资贷款。
在土地保障上,严格执行国家关于保障性安居工程土地优先供应政策,房产、国土、规划等部门配合,按照项目建设规划,在全省率先对保障房用地指标定点、定位,做到专地专供,坚决将省政府下达的指标落实到具体项目,实现“应保尽保”。
在税费等政策扶持上,制订并完善了《滁州市基本建设项目税费收取管理办法》,在市县两级保障房建设管理中,实施“一表清”制度,落实国家各项税费减免优惠政策,免收各项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市保障性住房领导小组定期组织清查和协调,确保优惠政策落实到位。
为了确保小区按期交付,我市建立周督查、周调度、周通报、周奖罚机制,明确责任追究、奖罚制度,强化监督考核,确保协调推进,并将建设信息在政府网和房管网上进行公开,全程接受监督。
监督倒逼出成效。位于我市老城区核心地段的南湖茗苑保障房小区,四周商场林立,车水马龙,但市政设施陈旧,道路拥堵不堪,工程车辆通行受到严格限制,“土方开挖、原材料及大型机械的进场都要在夜间进行,给施工造成很大影响。”南湖茗苑小区项目施工单位负责人告诉记者,因工程工期紧、任务重,他们采取夜间加班加点施工和雨天继续施工的方法,在满足工程质量的前提下,确保按时完成建设任务。2014年国庆节期间,小区如期交付,不仅让广大拆迁户有了安居的港湾,也有效改善了城市低收入居民的居住条件。
规范 严守让百姓安心的“硬杠杠”
有规有矩,始成方圆。保障性住房项目实施过程中,我市在立项、土地审批、规划许可、施工许可、质量监督等管理环节,按照行政审批管理要求进行申报和审批,规范组织开展项目建设。坚持从源头抓起,规划、房产、建设等部门从规划设计、图审、施工等环节严格把关,确保标准实施面达100%;实施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样板引路制度,坚持统一标准建设。经过自查,全市2012年以后新开工的项目100%按照标准组织建设。
位于滁城淮河路与扬子路之间的扬子路安置房一期工程,未建设前周边都是棚户区,没有道路和下水,当地老百姓对小区的房屋质量和品质极为关注。市国家安居工程开发建设中心工程部部长刘伯奎告诉记者,该项目在开工初期制定了周密可行的施工技术方案,对原材料、构配件严格把关,特别是钢材使用了马钢、蓝钢等一线品牌,屋面、门窗、墙体等均采用节能环保的新型材料,确保工程质量合格,小区建成后能极大改善当地老百姓的生活环境和居住品质。
质量是保障房建设的“硬杠杠”,关乎老百姓的生命财产安全,一直受到广泛关注。我市规范工程质量和施工安全管理,项目建设按照“六制”管理要求,通过招投标选择较好的监理、施工队伍,加强合同管理,落实参建各方的管理责任,执行国家有关强制性标准。市政府定期组织住房保障和质量安全主管部门开展保障性安居工程质量专项检查,市保障房建设、质量安检部门每半月对每个工程随机抽查。严格竣工验收,住房保障主管部门、物业部门和保障性家庭代表参加,坚持分户制度;交付环节中保障户家庭现场验收,不符合标准不交房、保障家庭不满意不交房。同时,市县两级住房保障信息管理系统建设日益完善,逐渐实现常态化信息公开和重大事项信息公开,随时接受群众监督。
去年,我市制订《滁州市保障性住房专项行动方案》,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保障性住房分配专项行动,各县(市、区)都相应制订了《实施方案》,同时,对2008年以来建设的各类保障性住房、棚改安置房进行清理,完善台账,建立动态管理系统,对空置的房源进行梳理,制度分配计划,开展了专项分配行动。
保障房的建设是阶段性的,而后期管理则是长期的。为此,我市高度重视健全保障性住房管养机制,于2014年先后印发了《滁州市安置小区管理暂行办法》、《关于进一步规范保障性后期管理养护的通知》,明确管养方式,落实管养责任。所有保障性住房小区物业管理由市招投标管理局统一公开招标确定,政府对各小区物业管理按“以奖代补”的方式进行补贴,相关部门定期对各小区进行联合检查,在全市范围开展保障性住房小区综合整治,对2008年以来开工建设的保障房小区进行梳理,规范物业管理,特别对早期建设的保障房小区,进一步完善基础设施配套、做好管理服务,提升使用质量。一年来,全市小区总体管理水平得到提升,保障房小区功能配套得到完善,规范了物业管理和后期服务,卫生状况和服务水平有所改善,群众满意程度得到提高。
公平 外来务工者纳入保障范围
作为普惠性住房,只有真正做到保障房建设普惠于民,才能让广大百姓实现“安得广厦千万间,大庇天下寒士俱欢颜,风雨不动安如山”的美好梦想。2013年底,住建部、财政部、国家发改委联合下发通知,要求从2014年起,各地公共租赁住房和廉租住房并轨运行,并轨后统称为公共租赁住房。
2014年初,市人民政府印发了《滁州市公共租赁住房暂行办法》,《办法》对现有保障房分配、管理等相关政策进行调整完善,实行了公租房、廉租房并轨,保障房租金分档,外来务工人员纳入城市公租房保障等一系列新的举措,进一步扩大了公租房的保障范围,也让数千万漂泊在城市的外来务工者感受到罕有的温暖。
“自去年2月份起,全市范围内对公租房、廉租房实施并轨管理,并轨后的公租房在准入条件、审核流程、审核事项等方面进行了调整,调整后的保障房实现统一申报、统一审核、统一分配、统一管理。同时,按照保障基本的原则,在统一申报、统一审核的基础上,根据申报家庭的困难程度,进行分类摇号、分类租金,特别对城市特困群体和特殊家庭实施优先保障。”市房产局住房保障科科长吴晓丽介绍。
按照动态监管程序,住房保障部门会同民政部门定期对被保障家庭经济状况进行复核,根据复核结果及时调整租金档次,对超出保障范围家庭及时进行清退。对以前年度已经分配的廉租房,将按照分类推进、平稳过渡的原则,逐步过渡到现有公租房管理体制内。
近年来,公租房建设一直是市经开区助推“产城一体”的重要举措。早在2009年初该区就开始着手谋划公租房建设,分别建设城东后勤服务中心和城北新市民公寓2处,总建筑面积近19万平方米,共4046套住房,全部建成后可满足近2万人的住房需求。针对去年初进行的并轨,市经开区管委会建设局工作人员彭四超告诉记者,“园区的廉租房原本是不对企业开放的,自从公租廉租房并轨后,我们在城南区域的两个项目也成为企业选址的重要参考,既扩大了企业的选择范围,也提高了保障房项目的使用效率。”
并轨从开发区、园区开始试行,将外来务工人员纳入保障范围。针对外来务工人口流动性大、管理难度大的特点,为简化申请审核程序,便于今后保障房分后监管,外来务工人员可选择直接向住房保障部门申请或委托所服务单位向住房保障部门申请保障房。同时,在政策和融资上制定扶持政策,鼓励社会力量投入保障房建设,以增加社会保障能力。今后几年,政府将着力解决农民工、新就业大中专毕业生、乡镇中小学教师和卫生院职工等群体的住房困难问题,逐步取消保障房申请的户籍限制。

(建设中的滁城龙池街安置房。记者卢志永摄)
住房保障是政府的重要责任
住房作为一种刚性需求,承载着许多人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和追求。然而,在经济市场化和人口流动化的当下,一些人却因为各种各样的原因成为住房困难群体。因此,保障性住房建设是一项重大的民生工程,是政府不能推卸的职责。今年3月15日,国务院总理李克强在会见中外记者时强调,中国政府有保障群众基本居住条件的责任,更突出了政府保障房建设的重要责任。
知其使命之多艰,近年来,市委、市政府把保障性安居工程作为重大的民生工程和民心工程狠抓落实。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资金投入规模逐年加大,2010至2014年五年,我市投资用于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资金近100亿元。在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方式上,各地不断创新,积极探索共有产权、租售并举等方式,目前市本级在棚户区改造中有近200户困难家庭选择共有产权方式。通过采取政府投资、企业投资、政企共建、政府回购、城市投资融资等方式,全市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加快推进,目前已基本满足城镇中收入家庭、进城务工人员、外来务工人员、大专院校新毕业生等不同人群对住房保障的需求。尤其在去年一年,我市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工作取得了前所未有的成绩,在项目建设、保障范围、机制建设等方面,都有了突破性的提高,在全省保障房建设年度考评中连续获得第三个“优秀”。
成绩来之不易,如何走好接下来的路更为重要。在继续加快保障房建设力度的同时,我们决不能忘记质量安全这条生命线。加强保障房建设,首先要强化措施保证工程质量。要严格执行项目建设标准,严格落实建设、监理、安全、验收等制度,明确项目建设各方主体职责,严把建筑材料和工程质量监管关,确保居民住的放心、安心和舒心。安置小区交付后不是万事大吉,而是要进一步抓好小区维护管理,建章立制,研究出台维管工作流程、工作标准等规章制度,明确各方建设主体的责任,让群众反映的问题及时得到解决。在新的一年里,党委、政府要牢记让百姓“住有所居”的职责,争取把我市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推上一个新台阶。

( 美丽的凤凰湖畔二期安置房。朱永斌摄)

(俯瞰滨湖安置小区。朱永斌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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