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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椒“2·5”杀人案主犯被判死刑

近日,滁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审理造成恶劣影响的全椒“2·5”杀人案,刘某某等22名被告人出庭受审,主犯刘某某犯故意杀人罪、赌博罪,一审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罚金人民币5万元。

2014年2月5日晚,被告人宋某某酒后驾车,在襄河镇万利路追尾撞上张某驾驶的轿车。双方因此发生口角并相互厮打,后事件升级。宋某某前夫刘某某等人赶到后,持刀砍杀对方成员项某,砍伤张某某。

滁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以犯故意杀人、聚众斗殴、故意伤害、赌博、故意毁坏财物、故意毁灭证据、窝藏罪一案做出一审判决,其主犯被告人刘某某犯故意杀人罪、赌博罪,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罚金人民币5万元。其他21人被判处无期徒刑至拘役三个月等不等刑罚。

在当天的庭审宣判中,法庭对被害人项某亲属提起的附带民事诉讼赔偿请求,也一并做出判决,其中判决被告人刘某某等人赔偿被害人亲属抢救费、丧葬费24481元,赔偿民事诉讼原告人张某某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24080元。

责任编辑:zhuh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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