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赋予设区的市地方立法权。为了有计划地开展立法工作,根据开门立法、民主立法的要求,现向社会各界公开征集滁州市2016年地方立法建议项目及今后五年立法规划项目。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全市各机关、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基层自治组织以及公民个人可以就市人大及其常委会制定地方性法规权限范围内的事项提出立法项目建议。
二、立法建议项目征集的范围为:城乡建设与管理、环境保护、历史文化保护等方面的事项。
三、立法建议项目的内容:应当写明立法项目的名称,立法的必要性,需要解决的主要问题或者拟规范的主要内容等。有条件的可以提供有关资料。
四、立法建议项目可以通过信件、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提出,并请注明建议人姓名(名称)、联系方式和通讯地址。
五、请将立法建议项目于2015年9月20日前发电子邮件至czrdfz@163.com或邮寄滁州市龙蟠大道99号北921室,邮编239000,传真号码0550-3031143。
滁州市人大法制委员会
2015年8月17日

